一、招标条件
太原湖滨广场综合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社会发[2009]29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东方明珠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下的标识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详情如下:
二、项目情况
2.1项目名称:太原湖滨广场综合项目标识制作及安装
2.1项目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180号。
3.1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标识制作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拥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20日~2013年8月26日(节假日正常受理),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5:30时(北京时间),持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法人授权委托书;⑤经办人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A4纸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在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进行报名。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东方明珠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180号
联 系 人:陈红云 庄毅卫
联系电话:0351-4720319
招标代理: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 系 人:李琴 郭甲甲
电 话:0351-2715132
传 真:0351-2715133
邮 编:0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