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通知
采购编号:SZWK2013-Y-X-066-B号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路名标牌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 采购数量:150套
(二) 每套包含以下材料:
序号
名称
规格要求
数量
1
面板(铝合金板)
1200×300×1.5
2块
2
3M工程级反光膜
1200×300
2张
3
指路牌外框(铝合金)
1250×350
1套
4
上框内支架
内衬条、支撑扣
1套
5
罩光面漆(3M丝网印刷)
1200×300
2面
6
连接转角
ABS工程塑料
4个
7
镀锌钢管
Φ60,2310×3.5
1根
8
下饰圆筒
ABS,工程塑料
1个
9
防盗装饰罩
ABS,工程塑料
1个
10
底脚钢板
A3,250×250×10
1块
11
立柱烤漆
含立柱、下饰圆筒、防盗装饰罩、底脚钢板
1套
12
预埋地脚
400×400×500
1个
13
螺杆螺母
Φ14×50
1套
14
辅助材料
焊条、切割材料等
1批
(三)技术、材质及安装要求
1、技术要求:
投标产品必须依照GB17733.1-2008《地名标牌城乡》标准制作。根据园区的实际情况,中文字体和园区现有路牌字体一致,下面部分用拼音结合英文字母。
2、采用3M公司(或同等品牌档次)生产的工程级反光膜,字反光。采用3M油墨丝网印刷技术,并用丙稀酸罩光漆作表面防紫外线、防尘处理。
3、主立杆采用符合国标要求的热镀锌管,用满焊连接,底座A3钢法兰盘,并作双重防锈处理。立杆下部采用装饰套筒和防盗底罩,均为ABS工程塑料注塑件,并作防盗处理。
4、铝合金型面板采用铝板,牌面框架采用铝合金型材,四面连接件用ABS工程塑料注塑成转角。内结构加强件用A3钢板冲压成型结构件双面加固。
5、设置与安装:用预埋式,预埋铁架为Ф14螺杆4支并用直径为Ф8钢筋连接电焊固定成型,预埋水泥砼浇,挖坑高600、长400、宽400,水泥标号为C25。以增强抗风能力,抗风力要求40m/s,12级风力以上。
6、施工要求:施工范围周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得在路面上搅拌水泥沙浆,不得破坏周边环境。
7、安装图纸见附件。
二、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产品授权委托书(如为代理商投标);
5、投标产品所用主要材料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投标人近两年内标牌类项目制作业绩完整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产品规格及材质对照表;(后附格式)
8、详细售后服务承诺;
9、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材料为必备材料,如有缺项或不符为无效投标。
(二)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三、询价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编号SZWK2013-Y-X-066-B号询价通知书以及供方的询价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成交的以下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SZWK2013-Y-X-066-B号询价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供方的响应报价文件及其它承诺等。
(三)价格与支付:
1、价格:人民币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包含所有货物的提供、运输、装卸、安装、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
2、付款方式:
待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每批标牌货到并经安装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支付该批标牌合同总价的95%,5%余款待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四)质量验收标准:
1、供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均应是原装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
2、货物验收地点即为到货地点。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全部规格、颜色、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货到需方地址后,由需方负责保管和看护,若因保管和看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修理。
(五)售后服务:质保不低于二年,终身服务。产品出现问题后,成交单位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24小时内到场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六)交货条件:
1、交付使用时间:本次采购的标的物需分批次交货及安装,安装地点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每批次路名牌要求在接到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后1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2、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3、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各路段指定地点。
(七)违约责任:
1、如供方延期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供方应向需方就延期交货支付违约金,具体按总价款每日0.04%支付,另外,若供方延期交货超过二周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需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04%的标准计算。
3、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协定另议)。
(八)合同生效:
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在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2、合同签订备案生效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还可要求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调解,若再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需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招标机构及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
四、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只有一个采购单元,材质要求中有推荐品牌的该推荐品牌仅供各投标人参考,凡满足该推荐品牌质量要求及档次的产品均可接受。响应单位须对该采购单元内的采购内容全部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报价包含货物的提供、运输、装卸、安装、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2、出样要求:提供组装完成的路名牌一块(包含清单表中1-6项内容,立柱及下部装饰罩不需提供)。各投标人须在2013年9月9日14:00~14:30之间将上述样品送至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厦11楼大厅,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样品上请贴好投标单位名称标签,否则为无效投标。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该实样即封存,以此作为交货时在质量、规格、款式等方面的验收标准。
3、响应单位所投产品规格及材质要求应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提供的相关质量检测报告、质量认证证明必须完整(包括封面及封底),能反映出原检验机构和认证机构的相关信息,能进行电话或网络查询;质量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如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有缺页的,将视为未提供该项材料。
4、响应单位须按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投标,超出经营范围的为无效投标。
5、交付使用时间:本次采购的标的物需分批次交货及安装,安装地点根据采购单位要求。每批次路名牌要求在接到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后10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
6、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要求,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由报价最低的响应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7、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8、请贵单位按上述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盖章密封,并于2013年9月9日11:00时前送交至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按询价文件组成要求制作报价文件并签署的或过时递交文件的,均为无效文件。本项目将于当日下午14:00在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不需到开标现场)
9、采购代理公司: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东 周依雯。
联系电话:0512-65237219-8019、8015 传真:0512-65153553。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10、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电话:0512-62876235 联系人:朱晓华
11、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苏州卫康招标网Http://www.szweikang.com及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12、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6681165、66681197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