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函项目编号:AH-H20130823
本中心接受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购买一批货物,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在安徽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办理网上注册)可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3年09月18日9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一次性付款。
5、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需求:
详细需求见附件.
备注:
1、货物需求表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被询价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函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三、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需提交合同金额百分之五履约保证金。
四、编制报价函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报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请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4、报价函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制作、单独封装。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启安 传真:0551-65101634
联系电话:0551-65101630 邮编:230061
详细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楼504室
银行户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
账号:2071012080080150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