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汀县民政局烈士墓标识牌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2013-10-2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福建省长汀县民政局烈士墓标识牌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瑞晟汀招[2013]0909—1号
开标时间:2013-11-13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长汀县民政局
所属地区:龙岩市
长汀县民政局烈士墓标识牌项目重新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瑞晟汀招[2013]0909—1号

长汀县民政局烈士墓标识牌项目已由 福建省长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核准烈士墓标识牌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汀发改项[2013]316号)及2013年9月12日颁发的烈士墓标识牌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批准采购,招标人为福建省长汀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上级补助。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长汀县民政局委托,对长汀县民政局烈士墓标识牌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重新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合同包号及主要技术规格:采购烈士墓标识牌,其合同包号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本投标邀请函附件《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2、招标范围:货物供应、运输、售后服务。
3、交货地点:长汀县相关各乡镇(具体地点由各乡镇民政办指定)。
4、交 货 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供货。
5、投标人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经年检合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且所投标货物在其经营范围内(即营业执照明确注明所投标货物属其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投标人(含制造商)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行政处罚;若有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仍处于取消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内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声明书或授权书(制造商直接进行投标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6、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采取以下方式购取招标资料:
于2013年10月22日至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办公地点: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收款收据凭证向招标代理单位补回完整税务发票。
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含招标图纸及邮寄费用)售价每套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加邮寄费人民币30元。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11月13日上午9时00分前送达长汀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8、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3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汀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9、本招标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69.61万元整。投标人超过招标项目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以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1、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以上如有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龙岩市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lyzb.gov.cn)发出变更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人:福建省长汀县民政局(盖章)
项目负责人:叶 腾
办公地址:长汀县汀州镇西外街27号(长汀县民政局内)
联系人:刘志南(手机:1895900690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委托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地 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
电 话:0597—6806012 传真:0597—6819086 联系人:胡小姐
邮 编:36630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长汀县民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汀县支行
帐 号:7201 0104 0001 955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
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本次招标货物数量、技术规格与要求如下:
合同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块) 主要技术规格及参数 备注
一 1—1 烈士墓标识牌 1071 ★烈士墓标识牌尺寸:高度750.00mm(含顶面圆弧高50.00mm),宽度300.00mm,厚度50.00mm。
烈士墓标识牌示意图和材质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相应规定。

注:(1)本表中有标注“★”号的数值指标属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满足其规定;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未能满足本规定要求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按一个合同包(即合同包号一)投标,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一个完整合同包为单位。
(3)各投标人所投货物的技术参数应同等或优于上述要求,并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2条款“货物的主要技术要求”相应规定。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按本表规定数量填报。若招标人采购的实际数量与本表规定数量不一致时,应以招标人采购的实际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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