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 农业委员会标识牌 采购项目
电子反拍公告
项目编号:SYFP[2013]05 8 号
宿豫区政府采购中心受 农业委员会 委托,就 标识牌 进行组织电子反拍采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豫区 农业委员会标识牌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FP[2013]05 8 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技术响应
技术参数( 此参数为参考参数,其他品牌若参与报价,中标后提供的货物参数应大于等于此参数标准,价格与此参数在同一区间,价格参考京东报价。 )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配置
推荐品牌
数量
1
简介牌
4*6M室外宣传牌制作及安装,钢结构框架,高精度喷绘,国标材质,标准焊接,双层防锈处理,抗风能力:10级,使用寿命5年。
2
2
标识牌
4*6M室外宣传牌制作及安装,钢结构框架,高精度喷绘,国标材质,标准焊接,双层防锈处理,抗风能力:8级,使用寿命5年。
12
交货(完工)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签订合同后 15日 内安装到实施地点,交货地点为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发货 ,交货方式为 供货方负责送货 。
质量、售后服务要求及质保期
参照产品质量要求,质保五年,长期跟踪售后服务。
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采购单位付款方式为:
由供货单位提供发票,报财政局转账付款,安装竣工后付70%,余款1年经验收后支付。
报价说明:
本项目报价采用电子反拍方式进行投标报价,需在报价结束前以 银行汇票形式 缴纳 20 00元 作为投标保证金并将汇票缴到采购中心窗口。报价结束前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视其报价为无效报价。(我区保证金账户:户名: 宿迁市宿豫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宿迁宿豫支行 )
若出现相同报价,以最先报价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单位需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成履约保证金,供应商补齐不足的部分。
报价成本应包含成套产品本身设计、加工制作及其送货、装卸、安装、保养、税务、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并应该包含产品能够正常安装、使用的必配(备)件。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具有广告制作资格,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反拍结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不符合要求的单位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启用第二名为中标单位)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供应商须是宿豫区政府采购入库会员(请到宿豫招标投标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上进行注册)。
四、报价时间
(一)报价时间:2013年 11 月 1 日—2013年 11 月 7 日;
(二)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1 1 月 7 日17:00。
注:本项目本项目最高限价: 100000 .00元,采用多轮报价,次数不限,阶梯价为1 0 00元。供应商注意报价时间,否则后果自负。
五、本次竟价反拍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朱墨
联系电话:0527-84480018
联系地址: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卞科长
联系电话:0527-84459602
邮政编码:223800
六、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反拍方式进行,初次进行电子反拍的供应商请到宿豫招标投标网注册会员,填齐资料并携带原件到招管办政府采购窗口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反拍。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并及时关注反拍公告,同时应慎重报价,因投标报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限制责任人三个月至一年参加宿豫区政府采购活动。
宿豫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 一 月 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