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鄞州第二实验中学采购标识标牌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NBITC-20132324G
二、发布日期:2013年11月11日
三、招标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要求
子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1 标识标牌 1批 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2 窗帘 1批 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3 钢琴 1批 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子包一、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子包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2、投标单位应具有达到“阻燃标准:B1级及以上”要求的布料的供货能力。
注:投标单位报名、购买标书时需出具消防检测机构针对本窗帘采购项目的“阻燃:B1级及以上”的检测报告。
五、标书出售日期: 2013年11月11日起---2013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30, 13:30-17:00。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者网上下载,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处。
七、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12月1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八、投标保证金:子包一4500元人民币、子包二5000元人民币、子包三2500元人民币 [保证金形式: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投标保证金于2013年11月30日16:00确认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3年12月1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十一、采购人:宁波市鄞州第二实验中学
联系人:楼老师
十二、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邮 编:315020
电 话:0574-87322846
传 真:0574-87323935
联 系 人:王燕 周华君
标书费: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 号: 94090154800000191
投标保证金: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帐 号:8101410130209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