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婺剧艺术研究院委托,就标识牌等货物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JHHX2013-HW1198-ZFCG54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段
采购内容
数量(套)
备注
标1
1.电动卷帘:1.45米宽,10米高
15
2.手动窗帘
142
3.百叶窗
22
4.座椅套
1500
标2
楼层指示牌、路标(见附件)
1批
标3
办公家具
1批
婺剧陈列厅展柜
30只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1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标1、3为400元/标段,标2为300元/标段,整本售价最高500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3年12月5日 09: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室
七、谈判时间:2013年12月5日 09: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标1为4400元,标2为2900元,标3为5800元,请于2013年12月5日9:30前将谈判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现金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311226200000750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婺西支行
十、其他事项: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三)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
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223007
传真:0579-8322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