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兴国县民政局标志牌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3-11-29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江西省兴国县民政局标志牌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兴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国县民政局的委托,对标志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MC2013-XG-G024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一 标志牌(国产产品) 1 批 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603880元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资质)、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材料提供清晰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钉在投标文件内)。;
2、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20 万元;
3、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1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地址:兴国县凤凰大道89号,工商银行办公大楼七楼,电话0797-5317190)现场报名购买资料。也可电子报名,但必须先汇入报名费到本公司指定账号(开户行: 工商银行兴国支行,账号:1510207009022190940;须传真银行汇款凭证至本公司0797-5317190确认,并注明所参加的项目编号、委托代理人以及代理人的手机号码和邮箱地址。)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须在2013年12月17日17时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须传真银行汇款凭证至本公司0797-5317190确认;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12月19 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兴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开标大厅;将军中学往县城100米处,电话0797-5308856),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
招标机构: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兴国县凤凰大道89号(工行兴国支行7楼)
联 系 人: 陈明珍
电  话: 0797-5317190
传  真: 0797-5317190
邮  编: 342400
电子函件:MCZTB2011@163.com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兴国支行
账  号: 1510207009022190940
采购人:兴国县民政局
地址:兴国县潋江大道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767776363
网址: http://www.jxzfcg.gov.cn 、http://www.gzzfcg.gov.cn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满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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