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标识导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12-1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辽宁省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标识导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委托,对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标识导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货物供货与安装能力及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标识导向采购

二、招标编号:DGCG13-051

三、招标内容: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东软站、黄泥川站、龙王塘站、塔河湾站、旅顺站、铁山镇站、旅顺新港站的标识导向的制作与安装,包括流程类导向、非流程类导向、警示安全信息、综合服务信息、引导导向、定位导向、导向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采购的应用于制作标识导向的灯管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

第十四期“节能清单”的产品。供应商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

改委列入第十四期“节能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

标文件。

四、交货地点: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指定地点。

五、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标识导向生产制作安装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须具有城市交通轨道标识导向类似项目业绩(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六、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起)类似项目业绩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等证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接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自2013年12月11日起至2013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在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理工大学北门外科技园大厦写字间601室),节假日休息。

八、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12月31日9:15至9:4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 (7)(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2月31日9:45(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3年12月31日9:45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十二、招标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

十三、招标代理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广开 电话:0411-39700116 39700112(FAX)

地 址:大连理工大学北门科技园大厦601室。

邮 编:116023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建设行大连栾金支行 2120150191005900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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