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中山市(2013年)城区导向灯箱完善项目(项目编号:FEGD-CT13502)采购所需货物。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报价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相关货物提交密封报价。有此报价意向的合格报价人可从以下内容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谈判文件。
1、兹邀请合格报价人就下列货物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货物内容
实施地点
质保期
交货期
预算金额
城区导向灯箱
见施工图设计
3年
30天
¥182,350.61元
2、合格报价人指:
1)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交通设施建设安装项目);
2)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报价人注册地不在中山市的,必须在中山市设有售后服务点。提供售后服务点的房产证(报价人名下)或近一年经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或工商登记证明(开标当天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以供备查);
3)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谈判文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文件公示时间: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9日【电子版谈判文件下载地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请打开本项目公告后点击下载】。
4、谈判文件将对初步形式审查合格的报价人发售,发售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至2013年12月1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洽购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资料(含图纸)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具有交通设施建设安装项目)(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b.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c. 报价人注册地不在中山市的,提供售后服务点的房产证(报价人名下)或近一年经国土局备案的租赁合同或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6、报价文件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谈判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谈判文件截止递交当日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报价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7、兹定于2013年12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点谈判。届时请报价人的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仪式。
接收报价文件和谈判地点: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开标室
8、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60-23188315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潘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713233-808/807
传真电话:0760-88788599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科西路3号209卡
9、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