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DCG—H2013156-1
因有效投标达不到法定家数, 本中心将再次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购买一批外观标识、规范设置标牌、制度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12月30日下午3:3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制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外观标识、1-3层及附属用房的门牌设置、室内规章制度、会议室形象墙装饰、各类规范设置需求的标牌标识等。
1、外观标识横式门楣:1800*120 1块 480*120 2块
要求:材质:铝塑板采用警蓝色(PANTONE 2745C)、钢结构底架、中英文字为立体。按照《公安派出所统一外观标识》标准制作安装
2 、太阳能爆闪警灯 6格1个
技术指标:灯壳体积: 530mm×165mm×135mm 太阳能板:290mm×290mm
工作电压:12V、蓄电池:14AH、太阳能板:10W、警示距离:>2000米(夜间)、阴雨天无光照可连续工作150个小时、每个灯板上有30颗LED
3、室内制度牌:60×80cm,70块,5mm钢化玻璃磨边,5mmPVC板高精写真画面、25mm广告钉固定安装
4、门牌:铝合金门牌双面28*12cm,30个,底色烤漆油墨丝印字
5、LED显示屏:420*40 =2块,其中户外1块,室内1块(质保3年)
6、图板:一站式工作制度及流程、办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程序及流程、信息采集室八步法、党员活动5块,材质:5mmPVC板高精写真,4mm卡边
7、户政服务大厅全局统一的规范标牌设施
8、标准化人员信息采集室按规范设置
9、调解室:按照民调进所的要求标牌设置
10、不锈钢警容镜 立式,宽150*200cm高
11、其它各类规范设置要求的项目
12、外墙、办公楼、围墙及附属用房统一建筑外观标识涂刷1600平方,
要求:按公安部颁布统一标准颜色施工,附合部分布验收标准。
工艺:包括外墙弹性腻子两遍,打纱纸刷底漆1遍,刷面2道,刷罩光剂1遍。
(二)、本项目控制价:10、9万元
(三)、工期要求:30天内完成上述任务,无故延误工期我单位将给予适当处罚。
(四)、质量要求:合格,装饰工程的施工质量要符合现行的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确保验收合格。
(五)、安全要求:施工单位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施工人员和过往人员的安全负责。
(六)、颜色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色卡由业主确定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备注: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公司企业。
2、投标函请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一正一副)。
3、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产品参加投标,否则禁止其1-3年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采取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和质量相等条件下,低价中标原则。
5、中标推荐单位提供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年检合格证书原件资格后审。
三、报价函
请按照给出的“供应商报价函”模式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
五、质量、技术、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货物的质量、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做出书面承诺。
六、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2楼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刘飞:电话:0558-2317510
公安分局:李强军 电话:18905586278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