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招标公告津建交保税设备[2014]030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空港经济区图书馆及档案馆项目标识系统采购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13】3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1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空港经济区内东四道以南,规划支路C以东。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1914.9㎡,总建筑面积47812㎡,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5514㎡,地下建筑面积12298m2。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深化标识系统设计方案,提供制作、安装详图,图书馆室内外的标识系统的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及安装等,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具体数量以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为准
2.4 计划交货期:2014年04月07日 至 2014年05月10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 投标人须为从事标识牌生产、制造的专业型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广告、标牌、招牌、标识牌(标志牌)、灯箱的其中一项或多项的生产或制造,具备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如期按时年检。 2、 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 (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近三年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可在各地检察院查询); (5)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 业绩要求: 2010年至今,投标人具备1个及以上标识系统供货及安装业绩。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无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3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3 月 14 日 至 2014 年 3 月 20 日(16:0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3月14日至2014年03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与中环东路交口图书馆项目部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凌海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三层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李欣衡 电话:84906313
传 真:8490619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童静(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四道与中环东路交口图书馆项目部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高萍、尹龙 电话:18602233690、18920590587
传 真:84906193 日期:2014 年 3 月 14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84906266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