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5320140321241901
辽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话剧中心
室内及室外标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艺术中心 已由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辽发改社会[2012]1212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辽宁省基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话剧中心室内及室外标识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艺术中心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沈阳南站枢纽中心东侧,北临沈抚运河。项目总投资约7.72亿元,分2个组团建设,一个组团为剧场区—演艺中心、话剧中心,另一个组团为院团生产排练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1万平方米,演艺中心、话剧中心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两个中心观众坐席均为800座;艺术生产排练区,建筑面积约6.8万平方米,主要功能为省直四个院团的生产、排练、舞美制作以及艺术教育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辽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话剧中心室内室外标识系统采购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标段内建筑 工作内容
BZ-1标段 演艺中心 标段范围内室内室外标识深化设计、采购、供货、包装、运输、装卸至工地指定地点、安装(含安装预埋件和基础等)及售后服务等。
话剧中心
2.3供货周期:投标人按照招标人制定的供货计划进行供货,投标人中标后应派专业工程师进驻现场,对标识进行深化设计,根据施工进度进行相关排产工作;计划于2014年4月22日开工, 2014年6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 具有专业标识标牌经营范围的企业;
3) 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力;
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1日至 2014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省基建办公室(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即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附属楼)1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人民币/标段,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之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4 月 16 日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5号火炬创业园B座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基建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4楼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仝 英
电 话:024-31998271
传 真:024-8373866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6号5楼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陈红梅
电 话:024-83731785
传 真:024-83731780
邮 箱:lnyszx2012@163.com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