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ZCHW-140410(二次)
1、本招标项目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识牌匾LED显示屏入围单位采购项目(二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采购单位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项目名称: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标识牌匾LED显示屏入围单位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内容:标识牌匾LED显示屏入围单位采购
4、交货期:以实际合同为准
5、供货地点: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4月30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
9、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购买标书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0、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9时00分整,接收地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4楼4B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本项目开标时间:2014年5月14日9时00分整,地点: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4楼4B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采购单位: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
联系人:陈红
传真:0431-86683022
联系电话:0431-8768310/1584310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