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荔湾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荔湾区城市管理局公厕标志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X14513030,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 2014年5月22日至 2014年5月28日五个工作日。
1. 采购项目编号:GX14513030
2. 采购项目名称:荔湾区城市管理局公厕标志牌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99(其他货物类)
5. 采购预算:54.2500万元
6. 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荔湾区城市管理局公厕标志牌采购项目 54.2500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 采购人需求 ” 部分。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7. 供应商资格:
7.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 投标人应为货物的生产厂家(制造商),非生产厂商(制造商)投标的,请提交投标产品的销售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商授权委托证明书;
7.3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并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
7.4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7.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人为货物的生产厂家(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原件),非生产厂商(制造商)投标的,请提交投标产品的销售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商授权委托证明书(复印件);
6 )《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7 )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4年5月22日起至 2014年6月1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天河软件园(科韵园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00。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天河软件园(科韵园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301室。
11. 开标评标时间: 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00。
12.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软件园(科韵园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301室。
13. 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gzg2b.gov.cn/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 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黄春玲
电话:
020-85530825-638
电话:
81943889
传真:
020-85520192
传真:
81932523
联系地址:
广州天河软件园(科韵园区)建中路58号东诚大厦301室
联系地址:
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四楼
邮编:
510665
邮编:
510150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广州工业园支行
帐号:
44001470513053003668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