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茨坝营业室等网点门头及内部VI标识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4-05-2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茨坝营业室等网点门头及内部VI标识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茨坝营业室等网点门头及内部VI标识装修改造项目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YDZSG20143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茨坝营业室等网点门头及内部VI标识装修改造项目”己由昆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茨坝营业室位于盘龙区茨坝街道办事处茨坝正街29号;石闸分社位于昆明市盘龙区新迎小区白龙路283号;部分离行式网点:金刀营村一号、茨坝镇机床厂、沣源路蒜村新村、和谐世纪、花渔沟二社457号、金福园、白龙寺村、丽景园、金领帝大厦、中坝村、中汇商业广场。
2.2项目建设内容:
茨坝营业室:门头长约59.65米,宽约2.4米,面积约143.16平方米;
石闸分社:门头长约35.13米,宽约1.9米,面积约66.75平方米;
离行式网点改造的工程主要有:24小时悬挑小灯箱制作安装、新标识更换、自助区亚克力字及银行标识安装、防护舱改造等。
2.3施工计划工期:15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和云南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书;
4.3 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4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所承担项目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5具有《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办法》培训合格证;
4.6 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及其对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7 云南省外企业应具有建筑企业入滇备案证;
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 23 日至2014年5月 2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白云路13号省交警培训中心对面)三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云南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书(原件)、《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办法》培训合格证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云南省外企业提供);以上证件还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12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6.2开标时间为2014年 6 月 12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871)657021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地址:昆明市白云路13号新迎南区商业街5幢一单元
联 系 人:王海波、孙黎明
联系电话:(0871)66078652 传真:(0871)66078281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上海迪士尼乐园项目T2-M & T3-OS & T4-OS & T5-OS 招牌、运营和演出布景标识的招标变更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