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烟草公司昭阳区分公司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烟草系统内部管理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昭通市烟草公司昭阳区分公司标识标牌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有相应制作及安装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昭通市烟草公司昭阳区分公司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2.2采购单位:昭通市烟草公司昭阳区分公司
2.3采购内容:标识标牌制作及安装(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采购金额:据实结算,但制作及安装费应不得高于市场价。
2.5时间要求: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完成项目内容。
2.6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验;
2.7本项目为壹个包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壹至贰家供应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及服务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
(2)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制作、安装和售后服务要求,并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类似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昭通市、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于2014年5月30日17:00时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5000.00元整(伍仟元);注: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采购期满后无息退还投标人),采用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6日09:00至2014年5月30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至11 :30时,14 :30至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昭通市昭阳区烟草分公司办公室六楼办公室(614室)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6月19日09:00时至2014年6月19日09:30时止;地点:昭通市昭阳区烟草分公司八楼小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发布日期为2014年5月 25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昭通市烟草公司昭阳区分公司分公司 联 系 人:李丽
地 址:昭阳区昭阳大道252号 电 话:0870-2224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