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室内外标识货物安装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对光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室内外标识货物安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现邀请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推荐的信阳市好百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红太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阳铁路建筑总公司为谈判供应商,以密封响应文件的方式前来谈判。
1 、采购编号: 信新采购竞争性谈判(2014)01号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 、采购项目: 光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室内外标识货物安装项目
4 、谈判供应商资质及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谈判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谈判。
5 、采购项目简要及说明
5.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2 投资额:大约35万元
5.3 本项目采购范围:安装供货清单内容
5.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安装供货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安装使用调试完毕或使用地。
本次采购为一个完整的合同包,谈判供应商对该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谈判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
6 、谈判所需资料
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证书、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谈判资格要求的报名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待评审时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采购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供应商将被拒绝 。谈判供应商在参加竟争性谈判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谈判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7 、邀请函发出时间: 2014 年5月29日。
邀请函发出地点: 光山县司法局五楼。
8 、谈判文件的出售: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地点: 同邀请函发出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出售方式: 现场出售
谈判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9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4 年6月6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 、谈判开始时间: 2014 年6月6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
11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光山县司法局五楼 。
12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位谈判供应商。
13 、发布媒体: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采购网》与《河南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14 、联系方式:
采购人:光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526069999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0376-6173886 13507604688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 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