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一、 采购项目:民丰县地名标志标牌采购项目
二、 采购单位:民丰县民政局
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 采购需求概况:路牌、大门牌、楼栋牌、单元牌、小门牌(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 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证明》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
(3)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经营实力和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证明》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司鲜公章。
七、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4年6月6日---2014年6月10日(工作日)和田市台北西路51号广建高层三单元602室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2014年6月13日16:3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民丰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十、联系人:赵梅凤 电 话:0903-2515978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