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湖北省财政厅 计划函(鄂财采认[2014]-03157号)要求,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随岳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拟就其顶棚灯及发光字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WHZC-XJ2014-203
二、采购项目名称:顶棚灯及发光字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顶棚灯及发光字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既可以是防水LED模组制造商,也可以防水LED模组代理商、经销商,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出具制造商针对该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3 、供应商能提供近3年内2个10万元以上的湖北省内户外防水LED模组安装业绩,且没有出现任何安全和责任事故(需附合同或业主证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发售购买文件:
供应商可携相关资格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地点: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5033室。本询价文件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14:30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楼5楼7号会议室(田汉大剧院旁兴业银行大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随岳高速公路管理处
联系人:张炜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楼
联系人:程振华、苏 嵘、吴勇军
电话:027-87819169、87890487
传真:027-87360813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账号
户 名: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帐 号:12790 54338 10802
湖北设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