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桃源县城渠化岛及标线、标牌、电子警察及红绿灯系统采购(政府采购编号:TY2014-G-16/委托代理编号:HCHN2014-2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采购共分三包:
第一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
第二包:监控及电力工程;
第三包:漳江南路等四条道路标志标线及北圆盘路口渠化岛建设工程;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
2 、采购项目预算价:
第一包:1165928元,第二包:1014692.44元,第三包:1772071.29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一包: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备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资质;
②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③为保证已建联网信号机后台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本期建设路口供应商提供的联网信号机设备需提供与已建平台系统做无缝对接的证明文件;
④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有分支机构、销售网点或经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授权书);
⑤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第二包: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①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安防资质;
② 本项目若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③为保证已建后台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本期建设路口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需承诺与已建平台系统做无缝对接,即向采购人提供WEBService接口或其他动态接口,并提供相关接口详细说明文档;平台厂商及供应商对以上需求必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包: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④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中级职称。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要求: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06月 19日起至2014年06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分公司(地址:常德市武陵大道华信大厦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 (①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交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⑦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壹级资质⑧为保证已建联网信号机后台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本期建设路口供应商提供的联网信号机设备需提供与已建平台系统做无缝对接的证明文件;⑨湖南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有分支机构、销售网点或经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授权书);⑩非制造商参加投标的,要求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带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第二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 (①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交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⑥提供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三级(含)以上安防资质;⑦本项目若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⑧为保证已建后台系统的稳定性和兼容性,本期建设路口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需承诺与已建平台系统做无缝对接,即向采购人提供WEBService接口或其他动态接口,并提供相关接口详细说明文档;平台厂商及供应商对以上需求必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带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第三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建造师(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⑥交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⑦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⑧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⑨施工员岗位证书;⑩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C证;⑾质量员岗位证书;⑿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资料带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概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
5 、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第一包 12000 元 ( 人民币 ) ;第二包 11000 元(人民币);第三包 18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于2014 年 07 月 0 9 日 17:00 时之前汇到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5.2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源支行
银行账号: 43001590068052504031
5.3 其它要求:
5.3.1 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保证金从公司帐户打款;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保证金从经营者帐户打款;投标人是自然人的,保证金从本人开户帐户打款;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保证金从该组织帐户打款。
5.3.2 递交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如未注明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4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 桃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开标,逾期送达 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及账号:
采购人名称:桃源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桃源县
联 系 人:葛辉明
电 话:139736300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大道华信大厦701室
联 系 人:蒋爱华
电 话:0736-7709079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岐视性条款的,可在本投标邀请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监督电话:0736-66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