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体系标识物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2014-06-2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体系标识物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乳源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乳源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受乳源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就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体系标识物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编号: RYCG14-27

二、 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体系标识物采购安装项目 .

三、 采购总预算:¥ 753,000.00 元

四、 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广告设计、制作、发布。

4、 非韶关本地投标人必须在韶关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 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 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招标规定 。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4 年 6 月 19 日起/>至 2014 年 6 月 26 日/>办公时间内(除星期六、日)乳源县解放北路 3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带原件核查)

3 、 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核查)

4 、 非本地投标人要提供在韶关市地区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八、 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7 月 9 日 9 时 30 分/>;( 9 时开始受理)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 3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招标室。

十、 开标评标时间: 2014 年 7 月 9 日 9 时 30 分/>。

十一、 开标评标地点:乳源县解放北路 3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招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孟 />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唐 />先生

电话: 0751-5375038 电话: 13640176337

传真: 0751-5375038 传真: 0751-5375052

联系地址:乳源县解放北路 3 号 联系地址:乳源县解放北路 3 号

邮编: 512700 邮编: 512700








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二 〇 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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