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平公交采招〔2014〕39号
二、 招标项目: 城市道路指示牌项目 (含安装)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共1个包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l.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具有交通标志安装合格证;建造师资质要求市政或公路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省外企业须具有《入川备案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从2014年7月8日起至2014年7月14日17时止 (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在平武县城市管理局市政管理股 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收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投标单位的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交通标志安装合格证;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原件、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真实有效、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加盖的投标单位章应是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并应是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七、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 年8月1日14:00 (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绵阳市游仙区游仙镇游仙路183号(绵阳市游仙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武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平武县龙安镇建设路56号
联系人:杨刚
联系电话:15008194999
采购代理机构:平武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平武县龙安镇飞龙路中段惠民大楼四楼交易中心办公室
邮 编:622550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816-8823271 0816-8823651
投诉举报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09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