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招标代理编号:G001-YDSZ-ZB-140010
项目编号:PW-SZ-20140598
项目名称:深圳移动2014年度合作渠道VI标识项目
各投标人:
感谢贵司对我司工作的大力支持,现经业主确认,本项目部分内容澄清(或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1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2.36条及第25页2.36样品要求:“样品制作要求:样品大小规格统一为正面长度1400mm、高600mm、厚200mm。企业LOGO发光字上面仅需包含“LOGO、移、4G及发光信号”四个字体。”
现更改为:“样品制作要求:样品大小规格详见样品要求说明。企业LOGO发光字上面仅需包含“LOGO、移、4G及发光信号”四个字体。”(样品要求说明详见附件《样品要求说明140725》)。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一《深圳移动合作渠道VI标识物料明细及含税标准单价》表中第19、20、21项产品的原计量单位为“1”,现更改为“平方米 ”。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一《深圳移动合作渠道VI标识物料明细及含税标准单价》表中第41项产品的原计量单位为 “米”,现更改为“ 平方米 ” 。
三、招标文件第94页的《评标索引表》第23项“VI物料制作能力”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已证明其自有或合作工厂厂房面积,
本项目投标人有关问题答疑如下 :
(1)问: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件的编制应该将标包一、二、三、四、五、六合并编制还是分册编制?
答:投标文件须对标包一、二、三、四、五、六进行合并编制,即递交统一1份投标文件正本,统一1份投标文件副本,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2)问:对于第六章6.8、6.9的应答,如对第三章、第四章的要求都满足,是否不需要填写“合同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答: 请根据招标文件第105页和106页的格式及备注进行填写。
投标人在“合同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招标文件第92-94页的“初步评审索引表”和“评标索引表”中内容保持一致。如有优于或正偏离“合同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中相应内容的,请按实际优于情况填写。
招标文件第106页“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应填写至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和“技术规格”两个部分,其中对于“4.1货物需求一览表”可合并为一行进行偏离应答,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目号或编号
招标规格
1
《深圳移动合作渠道VI标识物料明细及含税标准单价》表中所列全部产品
招标文件第三章54页至64页
详见招标文件表格要求图片、材料、工艺、规格
对于“4.2技术规格”的填写须按照“技术规格偏离表”要求逐条填写,逐条应答。
(3)问:关于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在我方是制作商的情况下,如何出具授权函?
答:招标文件第15页2.12.9和2.12.10具备一项即可。
(4)问:在评标索引表中,对第17、18、19、20项的评定是否需要根据《体验渠道设计平面图纸介绍》提供设计方案?
答:需要。请在投标标文件第七章中提供。
(5) 问:本项目是否需要述标?
答:不需要述标。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如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原内容有冲突,以答疑内容为准。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 年7月25日
注:请于收到答疑纪要后填写回执,并将回执原件(盖单位章)扫描件发送至13903052585@139.com。
联系人:孙婉超,电话:13903052585
回 执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并理解贵司发出的关深圳移动2014年度合作渠道VI标识项目的《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共 2 页,特此回函。
投标人名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