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轨道交通广佛线二期、四号线南延线、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八号线北延线、九号线一期、十三号线一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二十一号线一期车站广告灯箱、导向指示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粤发改交[2007]527号、粤发改交通函[2013]3174号、发改基础[2011]1015号、发改基础[2012]2165号、粤发改交通函[2014]143号、发改基础[2011]1026号、粤发改交通函[2013]3806号、粤发改交通函[2014]440号、粤发改交通函[2014]404号 批准,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现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广佛线二期、四号线南延线、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八号线北延线、九号线一期、十三号线一期、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二十一号线一期车站广告灯箱、导向指示牌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 项目
二、招标人: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智杰 联系电话: 020-83155796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 梁智杰 联系电话: 020-83155796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麦成龙 联系电话: 020-8354122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 020-83106760
三、项目概况:
2015-2017年广州地铁开通新线包括:广佛线二期、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九号线一期、十三号线一期、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二十一号线一期工程。
本项目包括以上10条线路工程范围内所用的广告灯箱、导向指示牌的材料、设备。
1、广告灯箱设备
各车站在公共区和轨行区设有广告灯箱,包括:公共区12封灯箱、轨行区12封灯箱和公共区6封灯箱及梯牌等。
2、导向指示牌设备
车站导向指示牌包括车站内和车站外与乘客指引相关的各种指示牌。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包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A标段:广佛线二期、十四号线一期、知识城支线、十三号线一期车站广告灯箱及导向指示牌。
B标段:六号线二期、九号线一期、八号线北延段车站广告灯箱及导向指示牌。
C标段:七号线一期、四号线南延段、二十一号线一期车站广告灯箱及导向指示牌。
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广佛线二期、六号线二期、七号线一期、九号线一期、十三号线一期、四号线南延段、八号线北延段、十四号线一期及知识城支线、二十一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广告灯箱、导向指示牌设备及相应的专用工具、测试设备和随机附件以及设备安装督导、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
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4、A标段:人民币 6641.88万元;
B标段:人民币7062.94万元;
C标段:人民币6118.01万元。
五、供货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供货时间: 2015年-2017年
六、资金来源: 公司自筹+政府筹资
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选择性条款。以下内容适用于资格后审方式)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4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4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13:30———16:00 。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500 元人民币/标段/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适用于资格后审方式)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1500万元,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必须是灯箱或标识(标牌)或照明电器或金属制品的制造商;
3、拟投标货物中,广告灯箱、导向指示牌箱内的主要电器元件(AC/DC转换器)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CQC);
4、投标人自2010年至今在全国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项目(类似业绩指灯箱或标识(标牌)设备采购项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如有)、采购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详见附件九《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或单独标段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电话: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写字楼11至14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投标人必须参加全部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不可以兼中。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评标委员会完成所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后,在各标段剩余的候选人中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排名依次推荐每个标段的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在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过程中某标段仅有唯一候选人,则该候选人将直接被推荐为此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某一标段无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重新进行招标。
十五、若经评审同时成为两个或以上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被推举为投标报价金额最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因投标人自己的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而使其在两个或以上标段中均未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一: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17 日
附件一:
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序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广东中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6
广州市广拓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
7
广州峥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8
广东衡达建设有限公司
9
广东宝龙天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0
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11
广州环光贸易有限公司
12
广州市普视标识设计有限公司
13
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14
北京华建联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15
广州瑞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6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17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18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
广州白云恒安交通设施厂
20
深圳中科得利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21
广州市金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核对情况
双方签名确认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按标段交,每个标段提交两份
注: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核对情况”栏及“双方签名确认”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核对情况”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填写(要求提交原件的,应填写“已提交”或“未提交”;要求核对原件或信息的,应填写“一致”或“不一致”,且填写“不一致”的须注明差异的具体内容),并由投标申请人以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在“双方签名确认”栏中共同签名确认。
3、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