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东海院区标识导向系统制作及安装补充公告

2014-08-01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福建省东海院区标识导向系统制作及安装补充公告

关于东海院区标识导向系统制作及安装补充公告
FYZB-B2-2014037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YZB-B2-2014037
2、招标项目内容:东海院区标识导向系统制作及安装
3、投标截标时间 2014 年 8 月 20 日09:3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 2014 年 8 月 20 日09:30(北京时间)
1 、招标文件编号:FYZB-B2-2014037
2 、招标项目内容: 东海院区标识导向系统制作及安装采购
3 、投标截标时间:2014年8月20日09:30 (北京时间)
4 、开标时间:2014年8月20日09:30 (北京时间)
5 、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7月21日
6 、采购单位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762617
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方式: 0591-83569185
传真:0591-83569369
8 、补充内容如下:
一、 包1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和办法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每个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优先选择属于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目录 内的产品;若均属于以上目录内的产品,则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均属于以上目录内的产品,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指标优劣(即“B”的得分)顺序排列。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亦按此标准进行。
综合评分法将按商务、技术和投标价格三个部分分别进行评分,商务部分满分为1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45分,价格部分满分为45分,合计总分100分。
A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满分10分
A1 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满分1分
根据投标人企业规模、成立年限、商业信誉以及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1分之间进行评分。
A2 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满分4分
A2-1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维护响应计划等,包括具体的售后服务内容、故障响应时间、响应方式,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0~1分之间评分 -------满分1分
A2-2 根据投标人设置的售后服务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情况及现有维修服务能力在0-1分之间进行评分 -------满分1分
A2-3 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保修期年限基础上,每延长免费保修期一年的得1分。 -------满分2分
A3 业绩:-------满分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验收报告为准)由投标人完成(国内三甲医院的标牌、标识等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50万元)的有效业绩情况进行打分,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材料的得1分,累计最高分3分。
有效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评委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的权利;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该项业绩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如发现填报不实、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
A4 售后服务方便性:-------满分2分
为保障本地售后服务的便捷性,评委会根据各投标人在福建省内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设置情况进行评分,售后服务由投标人在福建省泉州市的企业本部直接负责的得2分;售后服务由投标人在福建省泉州市内设立的分公司或办事处负责的得1分;其余情况本项不得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商管理局出具的机构设置证明或在当地经贸委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本项得0分。
B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满分45分
注: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B1 货物的技术参数- -------满分21分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技术性能、功能以及对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分。投标人所投货物技术性能、功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1分;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
B2 院微设计:-------满分3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院徽设计方案所体现的标识风格、造型、美感、色彩搭配以及尺寸合理性等情况,效果图应体现出大气、美观、简约的风格,且具有明显三甲医院医疗服务行业特征并要求与业主的室内建筑整体装修色调要协调。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未提供设计图或提供不全者(包括书面说明不全)本项得0分。有明显模仿、抄袭或复制福建省内其它医院现有标识设计者,本项也得0分。
B3 标识标牌设计:-------满分3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标识标牌设计方案所体现的标识标牌风格、造型、美感、色彩搭配以及尺寸合理性等情况,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B4 施工方案:-------满分3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承包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维保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可行性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分。
B5 施工管理力量:-------满分2分
投标人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评委对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力量及体现出的科学性等情况进行评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B6 施工技术方案-------满分2分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针对本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其内容应包括本项目实际特点的主要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施工进度计划、保证质量和安全措施、文明施工、与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等。根据施工技术方案的技术先进性、进度计划、施工组织科学合理程度,进行评分。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B7 维保服务网点和售后服务的及时性、便捷性-------满分3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企业在泉州市内是否设有维保服务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零配件供应以及维护人员情况,反映了投标人售后服务的及时性、便捷性,由评委在0-3分之间进行评分。
B7-1 投标人的企业在泉州市有自身实际生产场地、标牌生产设备的得3分。
B7-2 投标人的企业在泉州市无自身实际生产场地、标牌生产设备的或借用他人场地和设备的得0分。
注:投标方需提供生产场地的实景照片,相关设备实物照片,零配件供应库地址(照片上地址须与业主现场考察的地址相一致)以及维护人员的名单。
B8 样品评分:-------满分8分
根据各合格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图和标识牌样品所用的材料的材质、材料和涂料的品牌、尺寸大小、加工工艺、制作水平(坚固性、美观性和易维护可更换性)等情况,由评委会按标识牌样品评分分项分值分别打分,最后累计各分值得出制作水平评分。
B8-1 评委根据样品材质在0-1分之间进行评分; -------满分1分
B8-2 评委根据样品的材料和涂料品牌等级在0-1分之间进行评分; -------满分1分
B8-3 评委根据样品的加工工艺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满分2分
B8-4 评委根据样品的合理性、坚固性、美观性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满分2分
B8-5 评委根据样品的易更改性、制作复杂性等情况在0-2分之间进行评分; -------满分2分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计算方法 :
先将评标委员会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每个项目的评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分相同的,只去掉一个),后再采用算术平均方法分别计算有效投标人在商务、技术两个部分的各自最终得分。
C 、 投标价格部分评分标准(满分45分)
对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数字校核,称为投标评标价。
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方法得出
C=45 ×(HL/ H)
C :投标人投标价格部分得分。
H :有效投标报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HL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D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1]20号)的规定,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投标产品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4)投标人所投产品为以上(1)至(2)点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应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E 、中小企业加分办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1)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 价格扣除办法:
①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 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②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3) 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 、《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③、提供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14年1月后的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保证明资料(社保部门出具,如为通过税务部门直接征缴的应出具打印的缴纳明细表及银行回单复印件)。
④、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上三个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⑤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若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F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如所投产品属于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强制性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应通过中国信息安全中心认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总分=A+B+C+D+E
注:以上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至2014年8月13日17:00止。
三、现场勘察时间延长至2014年8月13日09:00—16:00止,各潜在投标人可事先与采购人联系现场勘察事宜。
四、投标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20日09 :30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8月20日09 :30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8月20日09 :30
特此通知!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14 年7月31日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14 年 7 月 31 日

下一篇:

如东县刘埠渔港导视牌等附属设施项目

上一篇: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楼楼顶大字及医院标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signage@qq.com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