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爱湖公园红梅傲雪、水韵荷香景区标识系统及垃圾箱安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告
采购人
黄冈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
遗爱湖公园红梅傲雪、水韵荷香景区标识系统及垃圾箱安装采购
预算价
603261.39 元
联系人
柯先生
联系方式
07138692498
采购人地址
黄冈市西湖三路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引领标识系统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遗爱湖公园内 红梅傲雪、水韵荷香景区 标识系统及垃圾箱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遗爱湖公园内一蓑烟雨景区标识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向深圳市引领标识系统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由于标识系统和垃圾箱的设计具有独立知识产权,为确保公园内标识系统及垃圾箱保证的一致性。符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的鄂财采发(2013)8号文件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与遗爱湖公园内其他标识系统及垃圾箱保持一致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拟成交价格
人民币:603261.39元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8月4日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七一路3号
联系电话:0713-8616543
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3—8383033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 :2014 年 7 月 30 日
专家 1 论证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遗爱湖公园红梅傲雪、水韵荷香景区标识系统及垃圾箱安装采购项目符合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1 、符合第一章节第三条第三款要求, 2 、符合第八条第六款要求。
专家姓名:汪社伦 工作单位:黄冈市环境监测站
职称:高工
专家 2 论证意见
根据省财政厅审计厅( 2013 )鄂采发 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符合此文件第三条第三款的要求,其内容为:“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 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鉴于文件规定和采购的实际情况,同意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此项目采购。
专家姓名:徐志友 工作单位:黄冈市卫校
职称:副高
专家 3 论证意见
根据省财政厅(鄂财采发( 2013 ) 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符合该文件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要求,其内容为“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 , 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李兵 工作单位:黄冈市自来水公司 职称: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