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用房标识牌匾
招标公告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社区公共用房标识牌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 购 人:大东区民政局
项目名称:社区公共用房标识牌匾项目
项目编号: DD(P)2014-0249
公告编号: DD(Z)2014-0094
1、采购内容及资质要求:
(1)内容:社区公共用房标识牌匾详情见招标文件。
(2)资质要求: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②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领取招标文件: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13日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注:领取文件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26日09:00至09:30(北京时间)在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评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在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评标室召开开标会议,届时请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5、招标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单位: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地 址:大东区津桥路18号
邮 编:110042
电 话:024-88728246
传 真:024-88720828
联 系 人:项目受理科
沈阳市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