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2014年双面导向灯箱和贴膜等采购网上比价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就2014年双面导向灯箱和贴膜等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不含增值税价格报价,货期超过90天,报价视为无效。
1.比价内容:2014年双面导向灯箱和贴膜等采购的供货及相关服务;
2.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公告附件“货物清单”。
3. 参与报名供货商的资格要求:
(1)参与报价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参与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导向类、灯箱类的制作和安装。(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供应商必须提供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3)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或以上。
(4)参与报价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请参与报价供应商到我司的网上比价系统(注册链接地址:http://bid.gzmtr.com/)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提供相关资质资料到我司审核(此资料仅用于注册审核,不用于项目报名)。已成功注册我司网上比价系统,并通过审批的供应商不需要重新注册。
4.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8月15日止;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4年8月15日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部19号楼 109室;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及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正本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退比价保证金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退保证金帐号(加盖公章);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6)提交满足本项目报名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若第一次公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发布二次比价公告后重新挂网比价。
5.本项目将于2014年8月18日9时3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19号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澄清会,(各供应商如有澄清,请将澄清文件在澄清会后1个工作日内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邮件至以下邮箱:yunyingcaigou@gzmtr.com),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且通过网上比价系统审批成为广州地铁供应商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6.所有报价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已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的注册供应商不需重复提交。中价供应商不按中价结果签订合同的,按照《运营事业总部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规定》(GDY/QW-AZ-WZ-07)的相关规定处理(点击路径查看http://bid.gzmtr.com/bizztbtz/bid_ztbtz_qg/201405/t20140506_34995.html)。在此情况下,如已确定中价人,业主有权授标予下一个中价候选人,或重新比价。
7. 本次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8月15日(以提交保证金凭证的日期为准)下午16:00前提交。已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的注册供应商不需重复提交。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报名人,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
8.评审委员会组成,本次资质评审委员会评委人数为3人,评审过程将按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接受报名等响应资料
(2)组织评审会议(在赤沙车辆段评审室进行评审)
(3)确认响应供应商,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且通过网上比价系统审批成为广州地铁供应商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9. 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资格评审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2《资格评审表》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
10. 本次比价采用第 ① 种方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②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报价人报价如有缺漏项,则将其他报价人该项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其该项单价,乘以货物清单需求数量后,加进其报价总价;按照规则修正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对评标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报价人不接受按以上条款进行修正的评审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缺项、漏项将被剔除而不作为合同签订部分。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③单项单价比:对每个单项进行单价比较,单价最低的报名人推荐为该单项的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④总项总价比前两名单项单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总价最低的前两名进行每个单项的价格比较,单项低者推荐为该单项的第一中选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该单项的第二中选候选人。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11.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如果第二中价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买方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
12.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盘福路支行
帐号:44001420302053001638
13. 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年度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上比价年度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14. 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
报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
15. 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6.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价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业主同意,否则,中价人应向业主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的30%的违约金。
17.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www.gzmtr.com”;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www.gzmtr.com”的内容为准)。
18.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9.有关此次比价的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0.业主保留是否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物流中心
电 话:020-84204436
邮 编:510308
联 系 人:谭工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