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民政局的委托,对金华市社会服务创新园穿孔铝板招牌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YG2014-SB621-ZFCG023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分项安装内容
技术规格简述
数量
单位
1
儿童福利院正门头招牌
约443平方米,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1
块
2
儿童福利院北门头招牌
1
块
3
儿童福利院西门头招牌
1
块
4
孵化大楼门头招牌
1
块
5
社区服务中心门头招牌
1
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备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所提供货物的产品性能符合社会服务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
(4)本采购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4年8月12日至2014年8月29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9月1日14 :00时 截止
六、投标地点: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七、开标时间: 2014 年9 月1日14:00 时 开始
八、开标地点: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3700.0 0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2014年 8月29日17:00(开标前一工作日)交纳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交款单的用途栏目中须注明项目编号(SB621)。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市民政局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117010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