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委托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014年8月13日发布招标的蜀山区南岗镇卫生院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 2014SSHJ0315 )竞争性谈判公告,现将投标人资质调整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标识标牌的设计与制作;
3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且须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4 、近三年内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业绩。
5 、项目授权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且需提供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果临时更换授权人,需法人重新授权且提供该授权人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
6 、具有本地化服务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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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
蜀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 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