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基地北园入口标识LOGO墙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4-08-15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基地北园入口标识LOGO墙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基地北园入口标识 LOGO 墙建设工程(第二次)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规南【 2014 】 8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镇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基地北园入口标识 LOGO 墙建设工程(第二次)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 点: 三水区南山镇S118线与南山大道中的交界处(西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国际水都饮料食品基地北园入口标识 LOGO 墙建设工程(第二次) , 其主要内容为: 本工程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为土建装饰部分、安装部分及园林绿化部分;主要工作内容:①土建及装饰部分―整理现状地形、安砌白麻花岗岩整石柱及整石景墙、捣筑石柱墙基础、散铺碎石铺装、安砌花岗岩侧石及汀步等;②安装部分―敷设电缆;③园林绿化部分―栽植乔木、灌木和地被,养护期为12个月等 。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 2602417.11 元,招标控制价 2602417.11 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74045.17 元)。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4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时间 2014 年月日(招标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合同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材料运输、装卸、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工程量按实结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 合格或以上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评标办法:随机合理低价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 50 %,则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 30 %;
2 )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 80 %;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本工程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结算总价的 95 %;
4 )余下工程款(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的 5% )在一年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5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本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建安发票。
3. 资格审查方式
开标时进行 报名资格原件的查核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 √ 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 (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 2012 〕 24 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或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负责人培训合格证。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14 年 2 月至 2014 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 2337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已报名的投标人未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交易员交付招标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其投标。
5.2 报名时间: 2014 年 8 月 14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4 年 8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止 ,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6. 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为 2014 年 9 月 3 日 10 时 00 分 。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 10 号 3 楼 )。
7.3 拟定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3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授权代理人须参加会议并签名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 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 2013 〕 11 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ssggzy.ss.gov.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 ) 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标代理机构: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
地 址:
三水区西南街耀华路 2 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小姐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
87219329
电 话:
87729978
传 真:
传 真:
0757-8772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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