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通道县门店招牌改造工程七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4-08-16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湖南省通道县门店招牌改造工程七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通道县门店招牌改造工程七标段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通道县门店招牌改造工程七标段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
1 、项目名称: 通道县门店招牌改造工程七标段
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 、项目内容:
2.1政府采购编号:A20140391
委托代理编号:GDZBHHZC-20140815-4
采购项目预算:暂定为33.0895万元(以最终财政投资评审为准)
2.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2.3保修期: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同标准。
2.4工期:40天
2.5质量及验收: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施工地点:接采购人通知。
2.7凡对本次谈判提出的询问,均以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3 、供应商资质: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履约能力的国内企业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湘财购[2006]12号和湘财购[2007]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违反相关法规、政策的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广告招牌设计、制作或装饰装修等。
4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从 2014 年 8 月 15 日起至 2014 年 8 月 21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本人持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资料均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只有上述资料齐全完整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潜在供应商才允许购买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 400 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购买地点:通道县住建局二楼210室
4.3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书时可以全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制作招标文件,不需要审核即可发出,也可以要求经采购人审核后发出。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提交采购人审核时,采购人应自收到招标文件送审稿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通过审核。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
5、 递交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
2014年8月22日上午9: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 、开标时间: 2014 年 8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 、开标地点: 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市执法局会议室
投标地点: 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市执法局会议室
8 、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137892818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话:13762951110
地址:通道县住建局二楼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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