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区门店统一标识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区门店统一标识装修工程招标人为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区门店统一标识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DS00G2-20140288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各市县内
招标范围:旧招牌拆除清理,新招牌制作安装,旧外立面拆除清理,新外立面装修,旧收银台、背景墙拆除清理,新收银台、背景墙制作安装,配备LED单色显示屏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
要求工期:12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主项资质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南宁市竹塘路18号米兰大厦407室(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3)报名资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携带介绍信与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有效的执业资格证及职称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年度安全教育登记证;须提供公告期间人民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否则不符合报名条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 年 9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地点:南宁市竹塘路18号米兰大厦408室(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主任 电话:1370788628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工 邱工
电话、传真:0771-5709676
招标单位: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8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