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板桥信用社、大可信用社、长湖信用社、大兴分社、大兴自助银行、龙泉分社服务网点门楣标识改造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总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包括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板桥信用社、大可信用社、长湖信用社、大兴分社、大兴自助银行、龙泉分社服务网点门楣标识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广告装潢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括广告的设计、制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省外投标企业须提供入滇备案证或在昆明设有售后服务点;
3.3具有良好的信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09 月 01日至 2014 年 09 月0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除签字地方手写其余内容手写无效)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云南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滇池路1399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 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09月23日下午14 时30 分,地点为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办公地址:石林大道
联 系 人:杨雪莲
电 话:1388860676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滇池路1399号
联系人: 师忠波
联系电话:15198710083
日期:2014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