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策勒县政府采购地名标志牌项目招标公告

2014-09-03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新疆策勒县政府采购地名标志牌项目招标公告

策勒县政府采购地名标志牌项目招标公告:clzfcg(gk)2014-11号
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策勒县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地名标志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文件编号:clzfcg(gk)2014-11号
2 、采购项目名称:策勒县政府采购地名标志牌项目
3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
4 、采购单位名称:策勒县民政局
5 、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设备名称:地名标志牌
(2)采购预算:100万(最高限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数量:双杆街路牌3块,单杆街路牌432块
(4)采购范围:标志牌制作及安装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点
(6)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20天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等相关资质证件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到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4)《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合格证书》证书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地名产品生产检验合格证》证书原件的新疆生产厂家,外地企业必须在和田地区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5)生产厂家必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证明。
(6)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须严格执行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
(7)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者,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拥有货物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的正式授权或颁发的授权经营代理证明,需提供各层级的授权及代理证明文件。
说明:开标时须经年检合格的证件、资质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单独提交,请投标单位按技术要求提供样品各一块(成套)除混凝土基础外。
如果缺项则视为对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每项为评标时的审核项目,如果缺项则其投标将被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报名要求:
(1)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备开标时与原件核对。
(2)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投标报名要求,否则将视为无效标。
7 、供应商报名时间:2014年9月3日至2014年9月22日,北京时间9月22日18:00截止(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8 、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免费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9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公章)应于2014年9月2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9月22日下午北京时间18:00之前到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0 、评审方法:最低价评标价法。
11 、开标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12 、开标地点: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档案局三楼)
13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策勒县多斯鲁克南路
14 、联系人:王玲玲  电 话:0903-6712554(传真)
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标书制做,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策勒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 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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