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标识牌采购招标公告

2014-09-10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北京市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标识牌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标识牌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14013533

招标名称: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标识牌采购项目

2.公司概况:

本工程规划建设1套“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二拖一多轴机组,包括2台燃气轮机、2台燃气轮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1台蒸汽轮机、1台蒸汽轮发电机和有关的辅助系统和设备。厂址位于北京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东北部规划预留的场地内。

3.招标内容:标识牌采购

4.交货地点: 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施工现场(金榆路与焦沙路交叉路口南侧)

5.交货期:招标方提供标识清单后15天内完成设备供货,设备到现场后即进行安装。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以实收资本金为准)。

(2)、有10个单机容量在300 MW(含)以上火电厂的供货、服务业绩,且合同签订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以前。

7.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10日起至2014年9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6:00(北京时间,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8室。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10个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原件。

5)投标人需携带以上验证内容原件到国华投资大厦608室购买,同时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复印件1份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9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9视频会议室。

11.发布媒体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经在线网站(www.ceh.com.cn)和神华招标网(www.shil.com.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

邮 编:100011

联系人:詹传鑫、刘一民、杨娇娇

联系电话: 010-58132352、15010322624

传 真: 010-58132374

电子邮件: 13707545@shenhua.cc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 号: 3454 5859 4966




招标人: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雪梅







附件:关于增加网银付款方式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了降低贵公司的投标成本,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3年9月1日开通电子支付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服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电子支付的前提

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参与的项目允许电子支付;

投标人需在以下17家银行中任何一家开通企业网银,完成电子支付。17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河北银行、徽商银行、BEA东亚银行

二、供应商电子支付的步骤

供应商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点击“供应商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登录系统后,点击“招标财务”菜单下“供应商网上支付”功能;

在待缴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缴费内容;

点击操作框右上角“网上交费”按钮,在弹出的提示框中输入校验码,点击“提交订单”,然后点击“立即支付”。按照提示用投标人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流程。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在“组件下载”中下载《IBS2电子支付项目_供应商使用手册》。

三、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神华招标网地址以 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选择支付银行界面的地址以http://ebank.sdb.com.cn开头,其他均为非法冒;

我司使用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原始订单号1000116647xxxxxxxxxxxxxxxx,或(鄂尔多斯分公司)2100000009xxxxxxxxxxxxxxxx,或(银川分公司)2200000009xxxxxxxxxxxxxxxx”。

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010-5813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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