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下列货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并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1 、招标文件编号:HTZFCG(2014GK)13号
2 、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地名标志牌采购项目
3 、采购单位名称:和田市民政局
4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5 、采购需求概况: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1)设备名称:地名标志牌
(2)采购预算:282.03万元(最高限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采购数量:行政村标志牌111块、村级道路标志爱1132块、居民区户牌45423块
(4)采购范围:标志牌制作及安装
(5)交货地点:和田市(采购人指定点)
(6)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20天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公司鲜公章,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4)《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证书原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证件原件的新疆生产厂家,外地企业必须在和田地区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5)生产厂家必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证明。
(6)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须严格执行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
(7)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者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拥有货物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的正式授权或所颁发的授权经营代理证明,需提供各层级的授权及代理证明文件。
7 、供应商报名时间: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10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8 、拟参加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质文件审核合格后免费发放。由供应商到我中心拷贝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自带U盘)或申请由我中心向投标方发送电子邮件。
9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壹份需一致均加盖公司鲜红公章)应于2014年10月14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10月14日之前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0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1 、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4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12 、开标地点:和田市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13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和田市财政局一楼(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01号)
14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电子版),售后不退。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和田中行乌鲁木齐北路分理处
账号:107031722125
1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请于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号。
16 、联系人:邹玉珍 路线 电 话:0903-2513009
和田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4 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