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西楚路门店招牌改造采购竞争性谈判补充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秭归县西楚路门店招牌改造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如下修改:
一、 删除“第二章谈判公告第四条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中C、供应商在职人员在10人以上;”和 “第三章谈判须知第四条谈判程序与内容中15.2审查表中5社保证明具有在职人员10人以上(须提供供应商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能反映是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14年1—6月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表原件和缴费发票复印件确认,否则否决其响应文件)。”
二、其余内容不作修改。
采购人:秭归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