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宝应县泾河镇张桥集镇泾安路门头招牌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宝应县泾河镇招标办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泾河镇张桥集镇泾安路两侧店面。
(2)建设规模:约15万元。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要求以青钢龙骨和铝塑板材料为材料,单方管3*3镀锌,彩钢龙骨宽8.5厘米。要求做龙门架子户角铁4*4镀锌方管。
4、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制作发布广告资质的企业和个人。
5、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单位经办人到宝应县泾河镇招标办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或一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本人);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⑥以上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⑦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内外企业都必须提供代理人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且要求有单位名称及代理人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红章,委托代理人养老保险手册不作为有效证明。
6、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在2014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1:0 0时
(2) 报名地点:宝应县泾河镇招标办(泾河镇镇政府东二楼)
联系人:李建军 张娟 电话:13655274919 15161852332
日期: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