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既有线路导向标识整改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就广州地铁既有线路导向标识整改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地铁既有线路导向标识整改项目(第三次)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159444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小姐、俞先生 联系电话:020-8606572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 020-83106541
三、项目地点: 广州市、佛山市
四、项目概况:
根据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完善广州市公共信息标识通知”的要求,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铁站内外导向标识进行全面的整改。本次整改包括“站内吊挂式灯箱”、地铁形象标识柱”、“站外500米路引柱”三类导向设施。其中,“站内吊挂式灯箱”需按国家标准整改“专用电梯”图标、“地铁”图标、“车票”图标、“电梯”图标四项内容;“地铁形象标识柱”需按国家标准及《导则》的要求增设“地铁国标”;“站外500米路引柱”需按国家标准及《广州市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导则》(下文简称“导则”)的要求增设 “地铁国标”、“站名标识”两项内容。(注: 3类导向设施,以下简称为“吊挂式灯箱”、“标识柱”、“路引柱”)。以保证既有线路导向标识符合国家标准及《导则》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包含对1、2、3(含3北)、4、5、8号线及APM、广佛线各站的吊挂式灯箱制作、安装、贴膜及其售后服务,以及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地铁形象标识柱、站外500米引路柱的导向标识进行整改。
3、合同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4312430.9元。
六、资金来源: 经营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1日23时59分。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八、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14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14年10月21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 1:30-4:00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以及必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IC卡)。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式2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该表);
(3)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份);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万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报名登记前完成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_年_月_日,_时_分至_时_分。
2、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时_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导向标识、标识柱喷涂作业或灯箱制作 (包含安装、贴膜)业绩。(必须提供服务合同、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评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监察审计部;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541;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618号南丰汇环球展贸中心写字楼第12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南方日报、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核对情况
双方签名确认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一式2份
注: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月 日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企业公章
以往工程中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序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4
广州峥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5
广东开平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6
广州环光贸易有限公司
7
广州市普视标识设计有限公司
8
广州菲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9
北京华建联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10
广州瑞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12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13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4
广州白云恒安交通设施厂
15
深圳中科得利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6
广州市金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