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2014-112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马鞍山市双赢招标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和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和县海峰大厦发光字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根据本函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1. 项目编号:H-2014-112
2. 采购内容及预算:‘海峰大厦’LED发光字制作及安装,预算20万元
3.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的法人;
3.2 具有户外广告制作安装经营范围 ;
3.3 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5 本次询价允许两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联合体主体须具备户外广告制作及安装资格,联合体另一方须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询价保证金 :
4.1 询价保证金数额:贰仟元整
4.2 询价保证金交纳要求
供应商应于2014年10月23日16:00时前将询价保证金交纳至规定账户内(咨询电话:0555-5335009);(开户名:和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工行和县支行营业部;帐号:1315072029026400696;支付方式:电汇、票汇或转账)。
注:汇款请注明“XXX公司XXX项目保证金”,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投标担保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己的名称汇出,不得请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汇,也不得以个人账户代汇。
5. 成交原则 :
5.1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5.2 由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函进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无效报价处理:
① 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报价函构成要求的;
② 供应商未能提供经盖章确认后的有效报价清单;
③ 投标货物或总体技术要求不满足询价函的要求,且所提供的 技术方案有重大技术缺陷;
④ 不能满足询价函中规定的工期要求的;
⑤ 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无效的;
⑥ 不满足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相关规定;
⑦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 报价函递交时间:2014年10月24日8:30-9:00(北京时间)。
7. 询价开标时间:2014年10月24日9:00(北京时间)。
8. 报价函地点:安徽省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259号)。
9. 履约保证金:经选定的供应商,在合同签定前,应交纳5%的履约保证金 (采购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
10. 工期及安装要求 :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发光字制作和安装完毕。
11. 验收要求及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供货安装调试结束由采购单位及相关部门统一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12.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服务费以现金或汇款支付。(汇款:户名: 马鞍山市双赢招标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马鞍山花山支行;银行账号:1560901021000012938)
13. 报名:本项目无需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函递交时间内现场递交报价函时报名。
14. 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和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885656653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守铭 电话:0555-2492859 13225552166
第二章询价须知
1. 报价函构成:
1.1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清单(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
1.2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应一致(若内容不同以正本为准);
1.4 满足询价函各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技术方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在正本文件中提供协议书原件);
1.6 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7 售后服务承诺书;
1.8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9 提供制造商对外公布或公开的产品的图片和检测报告等资料复印件。
备注: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以上报价函的构成要求,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2. 报价要求:
2.1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2.2 供应商的报价一经询价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3 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2.4 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产品将不予评审。
2.5 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全部价格。包括货物制作、安装费、代理费、运输、售后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全部税费以及代理服务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3. 报价函递交 :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胶装成册并密封递交,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4. 提供的货物应是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 且每半年进行一次巡检。
5. 询价保证金:
询价保证金需在规定截至时间前交纳。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不能参加本次询价。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将合同和验收报告交付招标中心备案后,招标中心将根据履约情况全额或部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接到成交通知书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
(3)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履约成交货的。
(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的。
(5 ) 其它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6. 签订合同
在询价结束以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日内到交易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本询价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马鞍山市双赢招标公司和采购人对本采购询价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
不锈钢烤漆外露灯LED发光字
序号
内容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海峰大厦”
5*5 米*4个
平方
100
2
“王亚洲章”
5 米*1米
平方
5
3
铝方通
50*7
平方
400
4
钢结构
1
5
电源
LED 招牌专用电源DC 5V
个
1
6
外配电源控制箱
个
1
第二节 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技术参数:
1 、LED外露灯 颜色: 红色
2 、LED外露灯技术要求
颜色
红色
电压
DC5V
电流
18MA
功率
0.1W/ 只
角度单颗
110-150
亮度
500-700MCD
数量
50 个/串
防水
IP53
说明
知名品牌的14mil芯片
3 、灯距:2.5㎝
4 、字壳要求:不锈钢烤漆
5 、字面不锈钢厚度不小于1.2mm,侧面不小于1.0mm
6 、电源线:不小于4mm2(国标)
7 、铝方通:格栅为铝型材7.6*2.5 mm喷塑,厚度0.5mm附膜
8 、框架:5#角钢(国标)
二、安装要求:
1 、钢结构部分
1.1材料:钢材为Q235-A,焊条为E43系列焊条。钢材材质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冷弯试验和碳、硫、磷的极限含量的合格保证,板材厚度不允许负公差,所有钢构件均采用镀锌构件。
1.2防腐:钢材外露面刷红丹两道,聚氨酯面漆二度。
1.3.制作:
1.3.1 成交人应将优化后的效果图及施工安装图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进行图纸设计
1.3.2 成交人应进行施工安装图纸设计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
1.3.3 厂内制作时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并按图纸进行1:1放样,从而校核图纸中各构件的尺寸。
1.4 膨胀螺栓为化学处理.
1.5 钢结构部分进行混凝土基础固定,抗风等级≥8级。
1.6 效果图及钢结构示意图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1 、质保期: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五年,LED外露灯质保二年。
2 、投标人应进行现场勘察、勘测,以便编制详细的技术方案。钢结构安装尺寸以楼顶实际为准。
3 、成交人安装结束后应对施工过程中所损坏的楼顶防水层、保温层的修复。
4 、成交人应负责施工产生的垃圾清运。
第四章 报价函组成及格式
一、 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的报价清单
1 、报价封面
项目名称
和县海峰大厦发光字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H-2014-112
供应商名称
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元)
小写¥
工期
2014 年 月 日前制作和安装调试完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 、分项报价汇总表
序 号
品 名
品牌
规格型号
数 量
单价(元)
合计(元)
注:一定严格按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的清单品名、数量、单价、总价分别进行报价,不可缺报和漏报。缺漏报项目的报价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总价内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满足询价函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技术方案(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内容自拟)
1 、满足询价函要求的各项资料
2 、技术方案(如材料及安装计划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品牌)
四、提供制造商对外公布或公开的产品的图片和检测报告等资料复印件
五、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联合体须提供)
六、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和县海峰大厦发光字安装项目”(项目编号:H-2014-112)报价文件、报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