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七商务区门面招牌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4-10-24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湖北省七商务区门面招牌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二七商务区 门面招牌建设项目
招标 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的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 武汉市 江岸区 城市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就 其 二七商务区 门面招牌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 、采购项目 编号: WHXD-2014- G 143
二、采购项目名称: 二七商务区 门面招牌建设项目
三、采购内容: 二七商务区 门面招牌 一批 ( 预算金额: 183.04 万元)
四、竞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还应具备: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广告发布制作经营范围资质;
3、投标人拟派到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至少须配备项目经理与五大员),拟派的电气安装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证书,且不少于3人;
4、必须要有专业施工队伍,出具单位工资发放证明(不得少于6个月);
5、近三年(2011年10月至今)承接过至少二项50万元以上同类(门面招牌制作或整治等)项目的施工经验(提供合同);
6、在武汉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谈判文件的获得: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代表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4年 10 月 23 日起至2014年 10 月 29 日北京时间(下同)9:00-12:00,14:00-17:00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谈判文件。
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相关证明材料(上岗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操作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二份)、 工资发放证明、 外地企业须携带进鄂备案证、在武汉市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 11 月 12 日 9:30 时止。
七、递交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六合路一号)二楼 3 号会议室
八、谈判时间: 2014年 11 月 12 日 9:30 时。
九、 谈判地点: 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六合路一号)二楼 3 号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市 江岸区 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晶 联系电话: 027-82790915
地址: 江岸区沿江大道160号兰陵路口时代广场1栋27层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徐竞 联系电话: 027-82739060
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 十 月 二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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