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青秀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秀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
二、招标编号:QXCG2014F071/FW(6)2014094GNN
三、采购内容:文化创意设计和制作、展牌制作、宣传屏等配套设施布置,具体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服务的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工艺美术师及以上职称证书。(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购买:有兴趣且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者,请于201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由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 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校验)。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301室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恕不办理邮寄。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12月2日上午9时正。
七、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
八、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530022)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系电话:0771-2848933、2808057 (Fax)
联 系 人:农工、刘工
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