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晋江市区地名导向牌采购及安装服务(二次)的招标公告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晋江市民政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晋江市区地名导向牌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FJXCJQZ(2014)CG015-1
2.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晋江市区地名导向牌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一览表”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产品规格及主要性能指标
1
地名导向牌
40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与技术商务应答内容
3.投标人条件
(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受财政部门处罚过。
(3)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2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3:00—6:00时,到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01~211店面)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文件1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采购文件可在 http://zfcg.fjqz.gov.cn 网上提供下载 晋江市民政局市区地名导向牌采购及安装服务(二次).doc,没有按约定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0日0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0日09:3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楼开标大厅)。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采购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在晋江政务网、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 、http://zfcg.fjqz.gov.cn/、http://cz.fjzfcg.gov.cn/、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手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采购人:晋江市民政局
电 话:黄先生
联系人:1896037990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201~211店面
E-mail:zzcjqz@126.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8983298
传 真:0595-28983289
联系人:小占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帐 号: 3500 1656 0070 5250 6246
收款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福建 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