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建海宁市图书馆新馆和查济民纪念馆VI(视觉形象)设计及标识标牌、展架制作与安装招标公告

2014-11-22来源:中国(東八)标识资源网
核心摘要:浙江省新建海宁市图书馆新馆和查济民纪念馆VI(视觉形象)设计及标识标牌、展架制作与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新建海宁市图书馆新馆和查济民纪念馆VI (视觉形象)设计及标识标牌、展架制作与安装 已由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投(2011 ) 111 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新建海宁市图书馆新馆和查济民纪念馆 VI (视觉形象)设计及标识标牌、展架制作与安装,建设地点为海 宁市文化 馆以南、文宗路东、城南公园西南、学林街北区块;建设造价:约50 万元;计划工期:在 2014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招标范围为新建海宁市图书馆新馆和查济民纪念馆 VI (视觉形象)设计及标识标牌、展架制作与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本次招标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标识设计、制作(或生产)及安装)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 2014 年 11 月 25 日,每日上午 09: 00 时至 11: 00 时(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下午 14: 00 时至 16: 3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海宁市海昌南路,中海大厦四楼) 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 、 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财政局2 楼 地 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中海大厦四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郑小姐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0573-87656878 电 话: 0573-80701567
传 真: 0573-87656889 传 真: 0573-87224886
2014 年 11 月 21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标识设计、制作(或生产)及安装),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 万元(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投标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2
税务登记证
提交有效的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企业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导向标识标牌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用户证明书(或体现项目已完成的业主评价)复印件
注: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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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连城县医院VI标识标牌导示设计、制作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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