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地方税务局委托, 就 廉政文化建设基础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地方税务局廉政文化建设基础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 豫财招标采购-2014-2142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A:机关办公楼大厅廉政文化基地视觉环境提升施工及办税服务厅视觉改造施工
项目B:九个楼层的文化主题宣传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是具有独立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该设备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项目B的投标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项目B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 、项目B中外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登记备案,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3)15号);
5 、 项目B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留复印件,原件随投标文件递交);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及询价采购文件发售
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4年11月 21日至 2014年11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时至11:30分,下午14:30时分至17:30时,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302室)报名并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资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地方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302室(丰产路与经七路向东400米路北)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61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