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编 号:4403002012053260
工 程 名 称:深圳地铁三期工程7、9、11号线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
公 告 时 间:2014年12月03日14:00时 至2014年12月10日11:30时
受理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12月03日14:00时 至2014年12月10日11:3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定性评审法
定 标 方 法:票决定标法
招标部分估价:6018.0000万元
招 标 内 容:1、招标工程名称:深圳地铁三期工程7、9、11号线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
本项目为一标三包,每条线一个中标人,所有投标人均需对三条线同时分别投标报价,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
2、项目概况: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东西向横穿深圳市区,线路布局呈“V”型,为深圳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局域线。7号线西起于南山区丽水路,东至太安路。线路全长约30km。全线共设车站28座,其中设11座换乘站。全部为地下车站。新建深云车辆段与安托山停车场。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工程:西起南山区红树湾站,东至罗湖区文锦站,经过南山区、福田区、罗湖区,总体呈“几”字型布置,是中心城区内主要居住与就业区之间的局域线。线路全长约为25.4km,全部为地下线路,共设22座车站,换乘车站10座,其中红树湾站与11号线同站台平行换乘,红岭北站与7号线十字换乘。全线设车辆段和停车场各一处,车辆段位于深圳湾公园站东北侧,停车场位于孖岭站东南侧。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11号线工程:工程范围为福田枢纽至莞深交界以南(深圳侧)碧头站,新建线路正线全长51.9km,设18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4座,高架站4座,在线路中部深圳机场用地范围内设置机场北停车场,在线路北端终点碧头站西侧设置车辆基底松岗车辆段,全线共设置4座主变电所(共享3所,新建机场北主所)。地下车站分别为福田站、车公庙站、红树湾站、后海站、南山站、前海湾站、宝安站、碧海湾站、机场站、机场北(T4)站、福永站、后亭站、松岗站、碧头站,高架站为桥头站、塘尾站、马安山站及沙井站。
3、招标内容:
7号线工程28座车站(全部是地下站,不含车公庙、福邻、红岭北站,不含停车场及车辆段等站外导向标识系统)及华强北地下空间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
9号线工程22座车站(全部是地下站,不含车公庙站)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
11号线工程18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4座,高架站4座,含已建成的福田站、机场站)导向标识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
4、项目工期:
7、9号线工期:2016年12月30日开通试运营。
11号线工期:2016年6月30日开通试运营。
5、项目估算:
7号线:约2657万元
9号线:约1617万元
11号线:约1744万元(含车公庙枢纽186万元)
6、计划供货时间:
7号线: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
9号线: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
11号线: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
具体供货工期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招 标 人: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路
联 系 电 话:8276952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 系 人:张乾坤
联 系 电 话:0755-82902439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企业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导向标识生产商,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3)投标人近五年(2009年10月1日起至今签订合同)以来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轨道交通或机场或大型公共建筑导向标识系统项目供货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供货业绩);
其他:(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上述资质及业绩要求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供货合同等),招标代理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报名资料递交人向招标代理递交报名资料时需同时递交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未注明经营范围的投标人需要打印工商局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网上报名并上传上述报名资料,然后将纸质版送往招标代理处。(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06号深业花园C座3H)。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企业信息卡办理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1号窗口,电话:0755-83785155;CA证书办理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0号窗口,电话:0755-83786248)。
投标报名地点: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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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
(1)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投标企业的投标员指纹登记,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建设单位(业主)、货物设备供应商及设备安装企业、监理企业(水运工程类、公路类、地质灾害治理类)、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投标员指纹登记办事指南》。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主体方须办理深圳金建数字证书以及联合体投标员指纹登记。
(2)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4、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5、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6、投标人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若由投标员递交的,验证投标员指纹;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的,刷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在更换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前,原企业信息卡仍可使用)。
7、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