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标志标牌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受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标志标牌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HCHN2014-CG223
三、项目预算:1805910.28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六、采购内容:
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标志标牌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七、投标资质: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 、特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钢板)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投标人必须是标志标牌的生产厂家,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文件以及图纸的获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按下列要求到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审查合格后),否则投标不予受理: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项目投标资质证明资料原件以及甲方出具的项目现场实地考察踏勘证明;主要原材料(钢板)制造商派其法人代表或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加盖社保行政职能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持下列原件: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单位联系电话)、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户开户证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交纳上述资料提供单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凭招标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办公室领取图纸,预期不予受理。招标结束后投标人无损退回图纸。
2、获取时间:
2014年12月15日起至2014年12月21日止,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3:30时到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止,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
3、获取地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1422室)。
九、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5年1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5年1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1422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15000.00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南大路支行
银行账号:5911 5735 0679
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城市之心1422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杨先生 邮编:410300
电 话:0731-88887748 传真:0731-88887748
采购人: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中路
联 系 人:汤科长 电话:0746-848601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