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民园广场内外游览引导标识设计制作安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 项目名称:民园广场内外游览引导标识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2. 项目编号: HPQZC-2014-04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内容:民园广场内外游览引导标识的设计、制作与安装
2.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
3. 服务要求: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求。
三、竞争性谈判日期 :2014年12月18日
四、定标日期:2014年12月18日
五、成交信息:
1. 成交供应商名称: 天津艾维广告有限公司
2. 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微山路交口四季馨园28-4-101
3. 成交金额: 200000.00 元
六、谈判小组名单 :
采购人评委1人:张今朝;
采购专家库专家2人:杨德健、王玉山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刘帆
2. 联系电话:23708721-8603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管理委员会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重庆道70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今朝 022-23142957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四层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3708721-8603
4.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4
5.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haobiao@senyuzx.com
十、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成交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2014 年12月19日